连云港“国字号”生态工业园区成功建成

发布日期:2017.0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京口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服务外包竞争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现对京口区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载体建设补贴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服务外包载体建设。由社会资本建成的服务外包载体(3000平方米以上),专门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并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经认定后,给予100元/年?平方米补贴。

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创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创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外包企业,经省级机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三、规模奖励

1.软件开发和技术外包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年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年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入驻京口区的服务外包企业房租进行补贴: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密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以上、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享受房租补贴100元/平方米,第二年、第三年房租按50元/平方米补贴。(已享受房租补贴的除外。)

四、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奖励

1.出口奖励。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扩大出口。对年出口额10万-50万(不含)美元的,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50万-100万(不含)美元,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2.参展奖励。

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

3.招商奖励。

对引进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个人给予实到资本金5‰的奖励。

五、奖励资金申请程序

1.扶持对象。从事服务外包载体、平台建设的企业,以及从事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创意设计、软件业务的企业。

2.企业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每年12月底,需向区外经局提出申请,由企业填写《京口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并附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外包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发改经贸委,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外经局。

3.材料审核。经区发改经贸委、外经局初审,填写相关初审意见后,报京口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

4.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报请区政府同意,由区发改经贸委、外经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拨付,并按规定下发。

六、其他事项

1.每年设立不少于500万元的“京口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财政局在考核认证的基础上实施。

2.进驻京口区的服务外包企业除享受本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省、市相关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优惠政策。

3.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暂定三年,由区发改经贸委、外经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