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入区办公奖励政策

发布日期:2020.07.15

1、企业在东疆港区租用办公用房并实际入区办公,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年度起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的80%给予补贴。

2、购置办公用房补贴。对符合东疆产业发展方向并在东疆实际经营的企业在东疆港区新购置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定金额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此外,按公司缴纳契税的100%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并在3年内按其缴纳房产税的100%标准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