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义务教育

“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海城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依法控辍长效机制,不让一个孩子失学。经研究,决定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9年6月313

二、督导人员

各中小学校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

三、督导内容

1.组织管理:“控辍保学”相关政策文件、制度、责任书、双线四包、组织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及总结、专题会议等落实情况。

2.一册两表: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期初统计表、在校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

3.特殊帮扶:贫困生建档立卡花名册、帮扶方案、帮扶记录及图片等;学困生帮扶方案、过程资料;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残疾儿童帮扶“一生一案”等。

4.月报制度:月总结、月报表、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劝返通知书、劝返记录及图片等;每年3月和9月“控辍保学月”活动情况。

5.宣传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街头宣传点等各种途径宣传教育的资料、截图及照片等。

5.家访活动:“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材料,包括电话、短信、微信、QQ、入户访等录音、照片、截图及回执单等。

6.发函调查:对离校学生发函调查的台账资料。

7.学籍管理:专人管理系统,熟悉系统管理要求;一人一籍,信息准确;没有“有人无籍”“有籍无人”的情况;流动学生基本情登记表(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及毕业学生报批表等。

四、督导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辍学学生的人数以及防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查阅资料。检查学校落实防控工作的具体材料,是否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建立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班级、家长联动防控机制。

(三)个别访谈。通过与校领导、师生、家长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学校实际工作情况。

(四)查询信息系统。认真查询学籍管理系统,向学籍管理人员了解本校学生学籍情况,在校学生与学籍信息是否一致,离校状态学生的人数、去向以及跟踪追查情况,变动学生的学籍管理手续是否完备等。

五、相关要求

1.各责任督学要严格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认真对照督导内容逐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指出存在问题,指导学校落实整改。请认真撰写被督导学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报告、填写《督导工作记录表》、收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和“控辍保学”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并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好交到局督导室。(另发电子材料至hcjydd666@126.com)

2.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准备好相关迎检材料。要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控辍防流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减负控辍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孩子失学。请各校将“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和“控辍保学”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于6月20日前交督学人员。

3.本次督导查阅材料为2018年春季学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