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海城区多元普惠幼儿园

认定工作的通知

 

海城区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基教〔2014〕14号)和《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海城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北城教字〔2017〕320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定于2019年9月1日—30日开展2019年海城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请你们认真对照《海城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1),积极整改,自愿申报。拟申报认定的幼儿园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上交我局学前办:

1.附件2-3(一式两份);

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凭证)。

附件:1.北城教字〔2019〕218号关于开展2019年海城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