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技〔2019〕41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科技〔2014〕4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广西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年以上的企业(2017年以前认定的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含2017年)。
(四)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200人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
(六)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模块(http://www.gxgycx.com/)进行数据填报并按附件一编制申报材料,系统填报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
(二)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认定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联合行文推荐申报企业名单。各市推荐的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含)。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推荐文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企业申报材料(1份)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2室)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认真做好2019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能够反映本市制造业创新发展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创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工信厅 潘 欣 0771-8095284
自治区财政厅 何志婵 0771-5331672
附件:1.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7月1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