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水电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北海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北职办〔2021〕1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水职改办〔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水利水电行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申报人员必须是符合在北海市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水利水电行业相应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在北海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北海市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北海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破格申报或无职称申报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单位审议推荐等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申报中级以下职称经市职改办审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需经自治区水利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具体要求按桂水职改办〔2021〕3号文执行。

二、申报途径

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一县三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途径:乡镇水利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先将材料报到县(区)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由县(区)职改办审批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北海市水电系统工程系列职改办审批。

其他企业单位申报途径均按照桂水职改办〔2021〕3号文(见附件1)执行。

三、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水利水电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资历条件要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9号)文对应评审条件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见附件9、附件10、附件11)要求提供,并按照申报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见附件4)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签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见附件5)。

申报人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如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或者有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的后果,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所提交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对其真实有效性承担审核主体责任。保证书须由申报人本人、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中如出现高、中、初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情形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材料要求按照桂水职改办〔2021〕3号文执行。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初级职称报工程系列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中级职称报工程系列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副高职称报自治区工程系列水电行业副高级评委会参评。

(一)个人申报

1.申报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注册个人账户后,严格按照职称申报平台的各要素填报要求,准确完整写好个人申报材料

2.个人申报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请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桂职办﹝2020﹞42号)文规定的目录来申报,具体见附件6《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申报专业请按评委会设定的专业要求选择,专业确定并上报后不得更改,凡申报专业不在《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内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评委会仅限:自治区工程系列水电行业副高级评委会、工程系列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程系列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单位审核推荐

1、初、中、高级职称单位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单位版)(http://dw.gxrczc.com/),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本单位人员开始填写申报材料前,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注册单位账户,并添加单位工作人员账户。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各单位(部门)应对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并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核公示:各单位人事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著作、论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或人事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基层单位考核:按照评审程序,各单位或人事部门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进行认真考核并出具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4.组织推荐:按照自治区职改办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要求,各单位应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并如实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具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成立审议推荐小组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主管部门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三)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写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四)职改部门审核审查要求

1.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加强对参评材料的复核审查工作,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要重新核实,并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职改部门负责审查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审评。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和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核验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等申报人员的身份及工作经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自由职业申报人员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不得以任何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保。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单位人事部门不得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所在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2.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个人和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评委会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时间安排

20217月至8月为个人材料准备、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以及各级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阶段;8月底9月中旬为我职改办接收审核汇总阶段;10月为评审阶段; 11月为职称材料整理、审核、二次公示和结果报批阶段。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务必在831日前将评审材料按照申报系统设定程序报送我职改办。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我办接收职称申报材料具体起止时间为:

(一)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8月20日至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水利局人事科,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申报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水利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高级工程师评审收费380元/人次,高级职称评审费须按照自治区财政部门关于非税收入的程序进行,在报送材料时获取缴款码后缴清。工程师评审收费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收费150元/人次,中、初级职称评审收费须按照北海市财政部门关于非税收入的程序进行,在报送材料时到市水利局计财科开具发票,然后去北海市农行新安支行缴清评审职称费用。

八、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本领域范围内的问题通报,问题通报情况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纳入每年工作情况评估。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全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全区通用的失信平台,实现全区数据共享。

(二)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宜

(一)关于历史职称证书数据归集和证书审验

开展对北海市水电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核发的初级职称证书在线审验。请还未开展在线审验的相关持证者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服务平台(www.gxrczc.com)“证书在线核验”栏目进行在线审验。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电子版可在北海市水利局通知公告栏下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和市职改办现行有效的职称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在职称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职称评审职改办地址:北海市水利局人事科

联系人:徐永英  叶金水

联系电话:0779-206875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水职改办﹝2021﹞3号)

2.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

4.学籍档案查档证明(范本)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6.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7.北海市水利水电行业申报工程系列_级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

8.2021年度工程_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册汇总表

9.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初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

10.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中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

11.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级职称申报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