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房〔2019〕60号

 

各公租房保障家庭(户):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取消保障对象年度资格复核,实行动态管理。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落实精准保障,我市决定开展2019年度公租房保障家庭保障类型变更登记工作。凡是在享受公租房保障过程中家庭成员个人收入、财产、住房、户籍及保障人口等已发生变化的保障家庭,必须申请住房保障类型变更登记。经审核仍符合2018年度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将由住房保障部门依照公租房保障标准,对其原租住公租房、原缴纳租金或者原享受的租赁住房补贴作适当调整。现就保障类型变更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申请地点:原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受理登记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

  三、申请对象:在2018年(含2018年)前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四、申请家庭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情况材料;

  (五)申请人在我市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由辖区住房保障登记部门统一联系办理);

  (六)申请人声明填报内容真实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书面承诺书。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