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相关工作已完成,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办法》(北政办﹝2017﹞229号)要求进行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完成单位(以下简称“完成单位”)填写《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经完成单位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产业园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科技局审核,提出补助额度,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科技局下达补助通知并在网上公布。
二、报送时间、地点
完成单位于2020年6月2日前将《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北海市科技局一楼大厅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白林冷月、冯志伟
联系电话:2030448、2022429
附件:
1. 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
2. 北海市获得2019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评审通过项目表
3.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