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一县三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科技20200076)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参与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四)承诺被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经验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7月5日。

(二)各单位按照“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说明”(参照附件的附件1)组织本辖区内的自治区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名单请见附件的附件2)申报。

(三)2020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www.caq.org.cn/html/zltj/zlbgdtxx/list.html,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链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在线填写推荐表,经自治区工信厅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于7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xjw537@126.com和bh2028361@163.com,并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我局工业园区和科技科。

三、补充说明

(一)2020年,中国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被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的单位需录制视频,用于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具体要求和格式请参考附件。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向建群,刘壮;联系电话:0779-203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