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2019年开展推荐小学
(幼儿园)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海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培养长效机制,大力选拔一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努力打造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极具发展潜力的后备中坚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推荐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将一批有活力、有能力、有潜力的青年教师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培养,并通过考察择优提拔到学校中层岗位,着力改善我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队伍面临的结构性缺员的现状,努力打造推动北海海城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任的中坚力量。
二、推荐职数
各单位原则上按本单位在编人数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不足1名可按1名推荐。
三、推荐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敢于担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良好的培养潜力。
(二)资格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层及以上岗位的工作。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经历者优先考虑:
1.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学科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曾获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北海市优秀教师、北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北海市海城区“教育领航人才”等相关项目荣誉奖项;“985”“211”工程院校、省重点师范院校引进的优秀人才;
3.“双名”领跑工程(名校长、名师)学员。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等均含本级或本级,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6月30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推荐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2.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
3.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考核等次的;
6.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
四、推荐步骤及程序
各单位公布推荐范围和资格条件,并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
(一)个人自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撰写自荐报告进行自荐,并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二)群众推荐。有推荐他人意向的群众填写推荐表,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三)组织推荐。各单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
各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初步人选,按要求将材料(见附件1)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区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的考察由海城区教育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
区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候选人。
(七)公示名单
对培养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八)组织培养
区教育局计划每三到五年组织实施一次推荐工作,将确定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分批分期选派到区教育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跟班学习或到区直学校跟岗锻炼等。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推荐工作,并于7月3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欧凤玲同志处(四楼均衡办公室 2035449)。
六、组织管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后备干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恒 海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元才 海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秉章 海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庞乾珍 海城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宁丽 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家玲 海城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徐拥政 海城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罗德凤 海城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杨乾智 海城区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联络推荐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宁丽同志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优秀青年人才和教职工参与推荐工作,创设年轻干部培养发展平台。
(二)严格工作程序。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