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推动我区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平台支撑,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桂科高字〔2016〕21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条件。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众创空间备案:

1.基本具备专业化条件要求的众创空间,详见《办法》第五条(七)。

2.设立创业种子资金或孵化基金,且有投融资案例的众创空间。

3.服务模式有创新或亮点的众创空间。

(三)已被认定为自治区星创天地的载体,原则上不再备案。

二、申报流程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接收众创空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备案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各众创空间填写《广西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及提供附件佐证材料(见附件1、2),并提交所在市科技局。众创空间应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备案资格。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指导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荣德  丁大伟

电  话:0771-2631005、2630963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邮  箱:ccc8482@163.com

附件:1.广西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doc

   2.X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doc

   3.2022年度广西众创空间备案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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