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各相关单位、各本级社会组织: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海城区社会组织办理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手续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需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凡是在此次机构改革中业务主管单位有变化的社会组织,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变更,均需换领新的登记证书。(名单详见附件2)。
二、 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手续须知
(一)相关社会组织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携带原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附件1),到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办理,截止时间至2019年10月31日。
(二)因变更业务主管单位需要修改章程,仅修改与业务主管单位名称有关的内容,填写修改章程核准表一并办理。
(三)非因机构改革需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或其他事项的,按照原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机构改革后海城区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名单
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林良文0779-3030727、吴 冰0779-307816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海城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