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号)精神,加快建立我区跨部门、跨领域、全覆盖的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具体事务委托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拥有的、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单台或成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对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不作调查。

非政府财政资金购置单台或成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可自愿参与调查。

科研仪器设备,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及其他仪器等15类。

二、工作要求

(一)已纳入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大仪网)85家法人单位(详见附件1)资源调查

1.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资源调查数据上报和审核,于11月30日前反馈《法人单位回执表》(详见附件2)。

2.在“广西大仪网”(https://instru.imetric.cn)对原已纳入广西大仪网的仪器信息进行更新,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调整出网。

3.将截止2019年11月30日已建固定资产账、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信息上报广西大仪网。

4.请于12月20日前网上提交“仪器管理”和“单位信息”模块的数据并通过后台审核。

(二)尚未纳入广西大仪网的法人单位资源调查

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各市科技局(详见附件3)对本系统所属、拥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但尚未纳入广西大仪网的高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等法人单位进行筛查,将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名单及其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汇总,于12月6日前函告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由该中心对所列单位的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开展调查。

(三)请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服务中心(设在: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做好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具体承担资源调查工作管理系统的搭建与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数据审核、数据汇交等技术任务。

(四)“广西大仪网”即日起开放登录,《工作手册》可自行下载。管理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按规定需联系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服务中心获取。

三、其他事项

(一)确保填报信息数据真实。中央深改办已将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列入国务院督办事项。各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源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无故不参加调查,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管理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限制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

(二)入网仪器使用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广西大仪网统一管理,并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三)其他类型资源。科学数据库、生物种质资源、标本资源、实验动物等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暂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待科技部通知后另行开展调查。

四、联系方式

(一)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叶苁佑、夏娜、韦刚

联系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邮编:530022)

电子邮箱:gxyq2008@163.com

广西大型仪器共享平台QQ群:543901018

(二)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周琳、莫长林

联系电话:0771-2613760

 

附件:1.已纳入广西大仪网的管理单位名单.doc

   2.法人单位回执表.doc

   3.有关单位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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