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一县三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3号公告要求,为做好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贸服〔2019〕38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9 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9年4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7 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必须为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2019 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电子版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18 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三、分配原则

 

(一)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实绩、纺纱能力、经营情况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二)本次配额申请、分配不区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获得配额的企业申领《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时,可自主选择确定贸易方式。

 

四、信息公示

 

企业申请有关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举报,经确认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被举报申请者申请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申请者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货物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三)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授权机构组织开展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六、罚则

 

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承诺的申请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申报时间

 

各园区管委会、县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通知属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201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督促属地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配额申请表,依照《通知》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并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企业原始申请配额材料一式三份和初审情况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现代服务业科(联系人:刘小霞,电话:2066951,邮箱:bhfwyk@163.com),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