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继字〔2020〕7

关于组织申报2021

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要求,提高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与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会、协会。

二、申报时间

(一)新项目申报时间:20201113日至12月18

(二)原获批项目备案时间:20201113日至2021年110日。

三、申报方式

结合当前系统开发情况,申报采取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系统报送: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CME项目申报系统https://guangxicme.wsglw.net,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在完成系统填报后,新申报项目的依托单位要打印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报送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要经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上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填报《2021年度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一要求纸质材料与系统材料一致),于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继续医学教育是提升医务人员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规范学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项目申报单位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责任主体,各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按照《自治区级医学教育项目注意事项》《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有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核,促进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的提升。鉴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率不影响次年度项目的申报及备案,因疫情影响下未能举办的2020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根据需要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但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三)加强宣传,营造继续医学教育良好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单位要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政策的宣传,让各单位、医务人员知晓继续教育、以及当前大力推行电子学分,减轻基层负担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将申报工作普及到辖区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避免出现错报、漏报、逾期申报等情况,并促进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参加教育学习等各项工作,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杨丽雯,0771-2803601,15578690940。

网络技术负责人:张荣乐0771-280413613768396890

附件:1.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注意事项

2.国家级项目和区级项目电子信息化举办操作流程

3.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

4.2021年度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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