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银教资助〔2020〕2号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
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区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6号)和《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伴我成长,助学筑梦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1日—6月11日。
三、活动范围
区辖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制成册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及中职的学生,确保人手一册。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由市教育局资助办负责分发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求在相应学校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1套,在全市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同时,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印制、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
(三)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普通高中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祖国伴我成长,助学筑梦成才”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由北海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中学配合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区辖各中学配合当地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专项宣传活动中涉及宣传材料由各级扶贫部门提供,各学校负责发放和张贴。
(五)开展印制“二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二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二封信模版内容等自治区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六)开展线上学生资助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通过银海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银海教育”发布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相关知识,拓宽宣传渠道,使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
(七)出版资助政策板报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期间,资助部门和区辖各中小学校分别出版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板报,并摆放在显眼位置。
(八)各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学校除了以上规定动作外,还应结合各校情况开展宣传活动,如召开主题班会、大屏幕滚动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资助政策知识竞赛或资助政策小测试、手抄报比赛、下社区或贫困户进行宣传、进行学生家访宣传、与各种媒体配合宣传等,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学校要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具体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是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高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征文活动。
2.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征文活动。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积极配合各级教育、扶贫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6.小学(含教学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7.幼儿园。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有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12日前报送至银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hqzzzx@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王俊(学前阶段)、李秀芳(义教阶段)、张春园(高中阶段),0779—3215103。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