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涠洲镇政府,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项目储备指南的内容,做好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投资领域和方向
(一)投资方向。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投资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和一二三产融合,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目标任务,重点投向以下领域。
1.支持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利用、主要江河流域沿岸生态农业建设等。
2.支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粮食(含马铃薯)、生猪、茶叶、中药材、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3.支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重点支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加工和全产业链开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发展休闲农业产业。
(二)项目安排。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专项项目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贴息、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重点江河流域沿岸生态农业建设、马铃薯优势区创建、茶叶全产业链开发、优质种业提升工程、休闲农业、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道地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一般性项目本次申报的有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行业及产业调查与统计、定点帮扶和县庆等项目按工作任务安排。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分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补助方式。
三、优先和重点扶持的对象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以下申报主体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1.项目所在地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或优势地区、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等。
2.项目所在地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优先扶持。项目实施地点为贫困村的优先支持。
3. 入选国家和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产品、企业和获得绿色、有机、地标或登记的农产品,给予优先扶持;对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4.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项目,优先扶持。
5.申报主体为近3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表彰的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组织、自治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和自治区十大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6.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有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或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密切,村民或村集体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7.以往年度获得的各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扶持。
(二)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扶持。
1.因对所管辖申报项目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变更。
2.所生产的产品抽检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近三年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
4.项目实施主体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
四、项目储备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要求。
1.要认真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撰写申报文本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参与评估的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不全、申报项目单位超出指南范围、申报资金额度超出指南规定或申报材料不合要求的,市农业农村局不推荐上报自治区参加评审和筛选。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承担项目的,要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等材料;项目要求资金配套的,要提供配套资金的承诺;要求有生产用地的,应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申请贷款贴息的,应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偿还贷款利息汇总表等。项目申报书要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要求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的,需要加盖当地人民政府公章。
2.要从严把关,择优推荐项目。2020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工作遵循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审上报、自治区级答辩或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县级农业农村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分别按要求组织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录入项目申报系统,提交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市级农业农村局对县级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文申报项目。
3.要做好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衔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科室、单位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提前做好谋划,为下一步项目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做好准备。原则上,2020年自治区本级补助市县项目应在当年度执行完毕。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系统申报要求。县区申报项目全部通过“广西三农项目与资金统计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前,登陆网址:http://125.73.143.203:8080/snzj。请按申报系统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请打印项目申报书正文,经项目承担单位、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一并上传。登陆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2.材料报送要求。
(1)县区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收集、分类整理辖区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由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文出具同意项目申报的文件(一式五份,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连同承担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3)涠洲镇政府,局属科室和单位申报要求
按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涠洲镇政府,局属单位要以正式文件上报项目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网上的申报工作由局产业发展科负责。局属科室项目申报书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3.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及时组织辖区做好有关工作。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市局有关科室对接,也可直接向自治区有关处室联系人进行咨询。局属科室、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遇到问题直接向自治区相应处室、单位对接。
联系人:周富强,联系方式:3138345,
联系人:王金明,联系方式:3138345,13367592260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28号)
2019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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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