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以及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北海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人社发〔2021〕25号),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现将2021年北海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培训和宣传按《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实施,重点突出以下内容:工伤事故、职业病预防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包括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工伤预防安全展示、工伤预防知识、政策、技能、案例培训等。具体内容由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在申报中明确。
二、2021年北海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北海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59号),2021年北海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交通运输业、建筑装修及其他建筑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屋建筑业)、服务业、制造业。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要求
2021年北海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从事相关宣传或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二)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宣传或培训的专业人员;
(三)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四)依法具备的其它条件。
四、申报程序
北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21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项目经评审确定后,由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心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机构于2021年9月20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402室),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hgsbxk@163.com。
(二)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hai.gov.cn/)—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下载。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人:黄海龙。咨询电话:0779—2060119。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