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资金项目计划及调整剩余资金支持保供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0〕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疫情保供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及要求
重点支持市政府指定的在广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担肉类、蔬菜等生产必需品保障供应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便利店、农产品仓储物流等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发生的运费、入场交易服务费、租金、冷链、猪肉储备冷库建设等相关费用补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限上企业。对企业相关费用补贴标准不可超过实际费用的100%,单个企业可申请多项补贴,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冷链建设费用
一是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便利店、农产品仓储物流等保供重点企业,在疫情期间购置商场冷柜、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用于保供工作。二是支持各市用于开展猪肉储备冷库建设。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
(二)运费补贴
对保供重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给予不超过总运输费用50%的补贴。企业不能重复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抗击新冠疫情开展商贸流通企业物流补贴工作的通知》(桂财建〔2020〕17号)的自治区财政奖励。
(三)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补贴
支持列入保供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半征收经营户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按不超过减收部分的50%给予补助。
(四)租金补贴
对于生鲜超市、便利店等保供重点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生的租金,给予不超过总租金的15%补助。已享受租赁企业减免租金优惠的,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由各县(区)商务部门组织本市认定的保供企业开展项目申报、预审等工作,并正式行文报送。申报材料分送市商务局3份、市财政局2份,在报送纸质文档时一同将电子版发送到市商务局建设科邮箱(bh6680079@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补助企业(申请猪肉储备冷库建设项目企业除外)需要提供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指定承担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证明;
2.企业申请资金补贴报告;
3.企业开支费用的有效材料和凭证;
4.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申报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北海市商务局 北海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北海市商务局联系人:苏清华,电话:0779-6680079
北海市财政局联系人:李 全,电话:0779-3056212